名誉顾问

Robin Kemper资深工程师, P.E., LEED AP, F.SEI, F.ASCE

美国土木工程师学会2019年度主席。在建筑设计,分析和取证方面拥有丰富结构工程经验。 她的专长包括项目管理,设计和分析,专家证人,结构/建筑成败评估,诉讼支持,历史保护,提案准备,绿色设计,客户管理,工程伦理、诚信和承诺。

谭惠珠大律师,GBM,CBE,LLD,JP

曾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协调员和召集人。丰富的宪法事务经验。

陈曼琪律师,MH,JP,荣誉院士

CMK首席律师,中国委托公证人,仲裁员,认可调解员,中律协创会主席,香港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代表,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成员。 广泛参与香港的小区服务和中小企业律师事务所。

李承仕资深工程师,FHKIE,FICE

从香港大学毕业后加入香港政府公务员队伍,并在多个工务部门工作。他于一九九九年获委任为工务局局长。李先生退休后仍然非常活跃,参与十多项公共服务,包括建造业议会,香港科技园公司,西九文化区管理局及香港机场管理局等。

冯达旋教授

现为中国丝路智谷研究院有限公司首席顾问。 亦为美国物理学会士。 冯教授的专业领域包括担任卓克索大学M. Russell Wehr讲座物理教授、美国国家科学基金理论物理组主任、美国德州大学达拉斯分校研究副校长、中華台北清华大学的资深副校长、以及美国五百强企业SAIC副总裁。 他还是13所中国顶尖大学的名誉教授。 近年来,他转而关注探索一带一路倡议对全球的影响, 在过去三年,他在美国、加拿大、台湾、香港、澳门、中国大陆、马来西亚、新加坡、以及印度就此问题进行公开讲座。

罗宾雅各布布爵士

 离开英格兰和威尔士上诉法院后, 他于20115月加入英国大学法学院。 在剑桥就读自然科学后, 罗宾爵士在Grays Inn大律师行成为大律师。 他于1967年开始专注知识产权的大律师。 19761981年间, 他为专利审计各政府 知识产权部门担任法律顾问。 1981, 他被任命为御用大律师, 并经常在香港、新加坡、欧洲、美国和澳大利亚工作。 1993, 他被任命为英国高等法院法官。 19972001年间, 他于伯明翰、布里斯托尔和加的夫的法院执行监督工作。 他于200310月被任命为上诉法院大法官。 2007, 他担任Grays Inn大律师行的司库。 他分别是香港国际仲裁中心、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、伦敦国际仲裁法院、特许仲裁人学会的仲裁员和调解员。 他于英国及欧洲一直就知识产权法律事务提供专家意见及专家证据。 他撰写了大量关于各种形式的知识产权的文章, 并经常在英国和国外讲授知识产权相关主题。

黄进教授

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,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、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、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会长、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理事会副理事长。1988年毕业于武汉大学,获法学博士学位;2011年获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名誉博士学位;美国耶鲁大学法学院富布莱特学者,德国萨尔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,瑞士比较法研究所访问学者,荷兰海牙国际法学院国际法讲习班学员。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、武汉大学副校长。还先后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、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、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员、外交部国际法咨询委员会顾问,国际体育仲裁院cas,2000-2014)、国际投资争议解决中心(csd,2004-2016)、常设仲裁法院(pca)、巴黎国际仲裁院(cap)、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( cietac)、韩国商事仲裁院(kcab)仲裁员。曾获中国法学会首届十大“杰出青年法学家”称号、“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”称号、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和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。主要学术成果有《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研究》《区际冲突法研究》《中国的区际法律问题研究》《澳门国际私法总论》《宏观国际法学论》《仲裁法学》《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研究》等。

李伯诚律师B.B.S.

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及香港仲裁员协会资深会员认可资历,CEDR认可调解员及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认可调解员。 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服务超过35年,于2018年为副民事法律专员时退休。他的专长和经验涉及城市规划,城市发展以及它们对环境所产生的问题。 他曾参与推广及发展香港的调解工作,包括制定“调解条例”及“道歉条例”。

名誉法律顾问

李伟民律师,BBS,JP

现为李伟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。李伟民为香港执业律师、英国、新加坡、澳洲注册律师、美国夏威夷州海外法律顾问、中国司法部委托在港公证人及香港政府委任婚姻监礼人。香港律师会仲裁员小组成员、香港仲裁司学会前执委及香港和解中心前创辨人。他亦是内地多处仲裁委员会仲裁员。现为香港精神健康复核审裁委员会主席、香港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场地伙伴计划委员会主席、香港艺术发展局副主席、香港区议会议员薪津独立委员会非官方成员。